江汉大学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实施细则
为规范本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符合专业领域发展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校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金山
成员:邱成超、黄俊、蒋楠、朱丽娜、董晶、陈震、王敏、张驰
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分配推免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初选名单与候补名单、受理学生申诉与投诉、监督推免全流程等事宜。
2.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孙金山
成员:蒋楠、黄俊、董晶、陈震、张海涛、贺治民
职责包括:审核学生科研论文,确认是否发表相关专业领域期刊,核对期刊等级、作者排序及内容相关性;审核学生竞赛获奖,核对奖项等级、团队排名、与专业的关联性,及其他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个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聚焦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对成果认定有疑问的情况下,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由教学秘书负责推免材料收集、公示发布、流程对接等事务。
二、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1.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五年制为1-8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A类)不低于6.5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测试的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三、综合评定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若分数仍相同,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1.学业成绩评定。取学生1-6学期(五年制计1-8学期)修读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成绩为准。
2.素质成绩评定。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论文)和综合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形成最终的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评定细则见附件)。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名额下达与学院细则公布(9月5日-9月6日)
学校名额下达后,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及各专业班级群发布。广泛宣传,组织动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9月7日-9月8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8日中午12:00,逾期视同放弃)。
需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①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江汉大学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1-6学期(五年制1-8学期)成绩单(由学院教办统一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现场确认、签字);
④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TOEFL/雅思报告等);
⑤体质测试成绩证明;
⑥特殊学术专长证明(科研竞赛加分统计表、代表性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竞赛获奖证书及团队排名证明等);
⑦综合素质证明(退役证、志愿服务证书、实习证明等);
⑧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⑨其他
*所有材料按推免生支撑材料模版顺序整理汇编
3.材料审核与综合成绩计算(9月9日-9月10日)
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奖励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与辅导员对学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时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至2025年9月4日,计算方法参见《江汉大学推免生素质成绩评定奖励分实施细则》)。教学秘书结合学业成绩、经审核确认的素质成绩,按公式计算综合评定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上报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4.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9月10日-9月12日)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和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议,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及候补名单。
初选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等。
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
5.拟推荐名单上报与学校公示(9月12日-9月18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推免资格、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6.推免资格确认与材料归档(9月19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学生推免资格,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将推免工作全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五、名额分配
本次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5个,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结合各专业人数及专业发展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如下表:
表1 2026届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推免生名额 | 候补名额 |
1 |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 城乡规划 | 3 | 1 |
2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2 | 1 |
说明:如遇推免生名额空缺,由候补人员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5.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的。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已计划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八.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细则由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与申诉联系人:张驰老师 电话:027-84756780(工作日受理)
材料提交联系人:王敏老师 电话:027-84752628(工作日受理)
地址: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J31-520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
江汉大学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2025 年 9 月 5日